一般都是這麼做,但其中有一些小細節,不是很確定、明白,
借此順帶提出,看看有沒有什麼好答案。
這樣的代換,會保證原本每個根的三次方,都是新的方程式的根,
但應該不保證新的方程式的 12 個根就是原 12 個根的三次方
裡面牽扯到的是重根問題,以下舉一個例子,比較容易明白我想說什麼
例如:方程式
x2=4 的兩根為
x=−2
2
若要找以此兩個根的平方為根的二次方程式,
仿造上面將等式的左右兩側平方,則得
(x2)2=16
再把
x2 以
y 代換掉,則得方程式
y2=16
我們可以看到,
y=22=(−2)2=4 都是新方程式的根,
但
y2=16 的解為
y=4
−4,其中
−4 並不是原 x 方程式根的平方。
也就是說
y2=16 並不是我們要找的方程式。
重做一次代換,先將 4 移項,
(x2−4)2=0 代換之後寫成
(y−4)2=0
新方程式 y 的兩根為 4, 4。這組就是正確的達到我們的要求了。
以上兩個代換,還有 54# 的代換,有一些小細節上的不同,
哪個環節的不同,造就了結果的差異,如何完整的說明 #54 的結果必然正確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