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想至少我們大概都同意一件事:在平分和共點的三角形條件下,你的宣稱是對的。
如此一來,我們應該回到這個宣稱的本質,真得要討論的話,至少要把它完整的條件述敘和結果寫下來。
能否弱化部分條件,讓它成為一個有用的性質,而非是某個特例情形。
否則一個生僻的生質或公式,大概不值得記憶。當然生僻的標準因人而異。
比如說有個性質是:「
ABC 中,a,b,c 代表
A
B
C 的對邊長,若
b2=a(a+c),則
B=2
A 」
以前我也覺得它是生僻的性質,但是考古題做多了,發現它出現的次數還不少,漸漸地,只好把它記起來了,
回到得分與否,如果是填充題的話,自然是得分;但若是計算證明題,用了某個生僻的性質的話,或許連閱卷老師都不知道有這樣的性質,
或者即使知道,也不見得會完全給分。以我自己的經驗來說,101 年師大附中教甄計算證明第一題:設
a
0
b
0

為銳角,求
acos
+bsin
的最小值。
相信多數人看到此題的反應,都是廣義柯西不等式做下去,然後就秒殺了。寸絲也不例外,但結果呢?該題 9 分,只拿到 4 分。
最後,再補充一個填充題式的"投機"作法:
假設
ABC 是三邊長比為
AB:AC:BC=1:
3:
2 的直角三角形,而
H 為其重心
易得
ADF=3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