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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2年彰化高中第二大題第4題

102年彰化高中第二大題第4題

請問各位老師,最近練習資優班試題,遇到一題不確定在考什麼觀念的尺規作圖:

102年彰化高中第二大題第4題
「在紙上、試以一支鉛筆、一支直尺、一個圓規作一圓。作法敘述正確即可得分。第1~4個方法每一個得1分,第5個方法以後每一個得2分,此題共計10分」

畫圓不是都用圓規畫嗎? 還是在測驗有哪些方法可以得到一個圓? 想請教各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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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復 1# stevetain 的帖子

能有這麼多方法應該不需要太嚴謹証明吧?
法1 用圓規畫圓
法2 用一枝筆和中指指尖當定點,旋轉紙張也可能一圓
法3 用筆和直尺畫一正方形,慢慢消去,就得到正多邊形,慢慢的就可以畫出一個圓(化方為圓)
法4 用直尺畫多條直條並都交會於一點,再取等線段連結起來成一圓
法5 用直尺畫一三角形,再用圓規作"內切圓"
法6 用直尺畫一三角形,再用圓規作"外接圓"
法7 作阿波羅圓
PS:考這題目真的有夠無聊!不是都有圓規了嗎? (法5 法6 法7 應該不可以吧XD)
若學生用摺紙的摺痕作出一圓應該算是有創意的方式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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